1.業務簡介
收款人委托銀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項的結算方式。單位和個人憑已承兌商業匯票、債券、存單等付款人債務證明辦理款項的結算,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結算方式。異地商業匯票委托收款可匡算郵程,在票據到期日前辦理。單位委托收取異地發行、兌付債券款項的,應在債券到期日才能辦理。委托收款在同城、異地均可以使用。委托收款結算款項的劃回方式,分郵寄和電報兩種,由收款人選用。
2.業務特色
托收種類多,廣州支票、銀行匯票、銀行承兌匯票。
3.辦理條件
在我行開立存款賬戶。
4.服務渠道
我行各營業網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