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概念
??? 指銀行即保兌行(通常是通知行,也可以是其他的第三方銀行)接受開證行或受益人的委托/請求,以自己的名義對開證行開出的信用證承擔保證兌付的義務。
二、分類
??? 信用證保兌可分類為:公開保兌和沉默保兌。公開保兌指根據開證行的授權或委托,保兌行在信用證上加具保兌并通知開證行;沉默保兌指在受益人的申請下而無需通知開證行,保兌行直接在信用證上加具保兌的行為。
三、特點
??? 雙重付款保證:保兌行在信用證上加具保兌后,即對信用證獨立負責,承擔必須付款的責任。受益人在獲得開證行有條件付款承諾之外,還獲得了保兌行額外的有條件付款承諾,使受益人擁有雙重付款保證。
??? 有效防范開證行風險:在保兌行已經議付或代為付款后,即使開證行倒閉或無理拒付,都無權向出口商(受益人)進行追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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